職缺: 職訓專員 (目前104還看的到) 第一個禮拜: 時薪制 (沒說時薪到底多少) 試用期三個月,需簽約二年,違約賠償一個月薪資並職務交接一個月 工作需值班至晚上10點,說是輪流,但不知道頻率多久一次 理事長面試過程態度算客氣,薪資方面希望不要提勞基法, 他是放眼大陸這塊大餅,勞基法會造成勞資對立 結論:月薪就是勞基法的基本薪資 (19xxx) 福利就是週休二日,每年七月調薪(沒說調法),還有勞...
未提供Message